几经周折,《正则指引》终于要截稿了,将目录列在这里,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留言申请试读感兴趣的部分(试读条件:申请试读的读者必须有自己的blog,每人最多试读2章(附录分3章),且须在试读一周内提供试读报告)。

第一部分

第1章 字符组

1.1 普通字符组
1.2 关于Python的基础知识
1.3 普通字符组(续)
1.4 元字符与转义
1.5 排除型字符组
1.6 字符组简记法
1.7 字符组运算
1.8 POSIX字符组

第2章 量词

2.1 一般形式
2.2 常用量词
2.3 数据提取
2.4 点号
2.5 滥用点号的问题
2.6 忽略优先量词
2.7 转义

第3章 括号

3.1 分组
3.2 多选结构
3.3 引用分组
3.4 非捕获分组
3.5 补充

第4章 断言

4.1 单词边界
4.2 行起始/结束位置
4.3 环视
4.4 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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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一峰先生写了篇很有意思的文章:决定,还是做决定。阮先生的意见是,语言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成分——可以说“决定xx”,就不要说“做了xx的决定”;可以“观察一周”,就不要“进行一周的观察”——简单点说就是,语言以简洁为美。就我所知,外国有这样的故事:某家商店出售帽子,最开始的标牌是“本店出售帽子”,然后改为“出售帽子”,最后改为“帽子”才算满意。看来,各种语言大都是欣赏“言简意赅”的。

更有趣的是阮先生文章后面的评论以及其它转载处的回应,似乎原文中“大家一起努力,保持我们母语的纯洁性和美感”引起了不少争议:许多人认为这样太过“较真”或者“矫情”,语言只要能交流(表意),就足够了。看起来,两种说法发生了矛盾,“简洁为美”到底是不是”矫情“?我觉得,两个问题并不矛盾。

语言的主要目的是交流,这并没有错,但语言的目的并非“只是交流”,在“研究(分析)”和“交流(表意)”两个极端之间,还有一片广阔的地带:运用。表达同样的意思,运用却有不同,运用得越好,读起来越自然,接受的难度也越低,受众越广泛。英国作家笛福曾说,优秀的作家能面对台下的五百人讲话——这五百人身份、地位、教育各不相同,但都能准确理解作家的意思。
那么,“运用的好”的语言,到底是简洁的好,还是繁复的好?依我看,一般来说,语言越简洁(而不是简单),运用水平也就越高。
举几个常见的例子吧:

大家在阅览室里都保持很安静的状态。
大家在阅览室里都很安静。

这条道路的修建,使我市的交通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这条道路的修建,大大改善了我市的交通。

发射武器!
开火!

因为下了大雨,使我们没有赶上火车。
我们因为大雨误了火车。

以上几个例子,两种说法都算不得错,表达的意思也完全相同,然而细读之下,还是有许多差别,我以为,第二种形式明显好于第一种形式,因为它简洁,更自然,念起来更舒服,使用这种形式能降低理解的难度,拉近与读者的距离,所以,写作时适宜优先采用(即便说这是“矫情”,也是追求“雅俗共赏”的矫情,而不是“学究”式的矫情,我甚至以为,第一种说法相比之下更“矫情”)。
当然,这里要澄清三点:
首先,“适宜采用”针对自己写作所说的,所谓“聪明人就是多为其他人考虑的人”,写作时为读者考虑,采用“听起来更顺耳”形式的作者,自然是聪明的作者,但对于繁杂的形式,只要意义没有错,一般不必挞伐,毕竟,写作属于个人自由,文字本身也没有刚性的标准,所以,这种选择最好是“对己不对人”,用于提醒自己。
其次,在细节上多以这种标准要求自己,往往能有大的收获。通常的交流不会局限于一两个短句,我们阅读的总是一段一段的文字,如果放任这些“不算错”但又“不够顺耳”的形式,整篇文字的阅读难度无形中就大大增加了(底不平的鞋子当然也能穿,只是走起来费劲,而且走的越远越难受)。仔细看看那些公认“流畅”的文字,似乎很少出现这些“不算错”但“不够顺耳”的形式。举个简单的例子(原文在http://chinese.joelonsoftware.com/Articles/AdviceforComputerScienceC.html),哪段话更好读?

我和那些前辈也差不多,当我给别人建议时,实际上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我是如此的落后于时尚,以至于连AIM也搞不明白,而不得不使用 email。
我和那些前辈差不多,给别人建议时我也不知道自己真正在说什么。我太落后了,连AIM都搞不明白,只好用email。

最后,有人说,这样“别扭”的形式,乃是受了英文的影响,我反对这种说法:假若此说成立,我们“受英文影响过多”,则说英文的时候,岂不是思维障碍、形式错误更少?但现实是,这样“洋化”的句子翻译成英文更加别扭,凸现“中国特色”——我手上有一本书《中式英语之鉴》,是美国女士John Pinkham写的,其中罗列了许多极为难看的“中式英语”,其中不少照字面意思翻译过来,恰恰是“洋味很浓”的中文,且举上面的一句话为例:

大家在阅览室里都保持很安静的状态。
People kept the status of silence in the reading room.

可是真正的“老外”多半会说:

People kept quiet in the reading room.

写到这里,我也有点糊涂:“大家在阅览室里都保持很安静的状态”的说法,文言里没有,白话里没有,英文里也没有,现在却不少见,那么,它是从哪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