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来链去,偶然看到一篇blog,大意如下:
看到某人写了一篇文章,归纳了国家(文明)的发展趋势,偏巧被某高官赏识了,大加赞赏,于是此blog的作者颇愤愤不平,觉得人家归纳的“趋势”并不正确,自己总结的才对,并且挞伐+宏论一番……

对于这样的文章,我总是很反感,一嗅到那种“为王者师”味道,就很恶心。
王小波在《我的精神家园·自序》中举过一个“善于明辨是非”的例子:
年轻时读萧伯纳的剧本《芭芭拉少校》,有场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工业:巨头安德谢夫老爷子见到了多年不见的儿子斯蒂芬,问他对做什么有兴趣。这个年轻人在科学、文艺、法律等一切方面一无所长,但他说自己有一项长处:会明辨是非。老爷子把自己的儿子暴损了一通,说这件事难倒了一切科学家、政治家、哲学家,怎么你什么都不会,就会一个明辨是非?

对此,他评论说:
一个只会明辨是非的人总是凭胸中的浩然正气做出一个判断,然后加上一句:难道这不是不言而喻的吗?任何受过一点科学训练的人都知道,这世界上简直找不到什么不言而喻的事,所以这就叫愚蠢。

我时常会梳理回顾自己的思想历程(如果能够称得上“历程”的话),解构了被灌输的知识体系的解构,建构了自由主义的信仰,最后留下的,却是最最普通的结论:
自由,意味着“别人有权利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平等,意味着时刻谨记自己并不比其他人优越多少;
博爱,意味着把所有的人——你认识的,不认识的,喜欢的,不喜欢的——当作和自己一样的普通人来对待,努力理解他人的生活。
(茅老有本书叫做《给你所爱的人以自由》,非常好,平实之中见深刻,可惜被禁了)

在这个世界上,人连自己的生命都无法操控,又怎么可能去践踏他人的权利,为所有人划定生活的轨迹。
自由的生活,必定是通往未知的,或许不是完满和谐的,却比不自由的生活,好上无数倍。

献给正在美国发展的未知的文明
这是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原理》的开篇词,说的多么好!